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已烷制酮焚烧炉废液处置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环已烷制酮焚烧炉废液处置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有效利用现有废碱液焚烧炉(1#),缓解2#、3#废液、废气综合利用焚烧炉的运行压力、减少碱性和酸性液分阶段焚烧系统切换带来的工况波动等影响、提高废液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效果,计划对1#废碱液焚烧炉焚烧物料调整改造。改造后,废液焚烧处理能力16万吨/年(20t/h)。拟处理的废液主要包括“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酰胺环保节能扩产改造项目”的酸性废液(硫酸铵废液)6.5万t/a(现通过气化炉掺烧废液、废渣技术改造项目处理)及“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酸性废液(硫酸铵废液)5.2万t/a(现通过2#、3#废液、废气综合利用焚烧炉焚烧处理),富余的4.3万吨/年处理能力用于接收处理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其他装置含盐量低的废液;因己内酰胺酸性废液中含有硫酸铵,受热易分解产生SO2,因此废气处理需增加脱硫设施,改造后烟气处理装置为“SNCR脱硝+烟气冷却器+三电场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120m排气筒”。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本项目劳动定员全部由现有工程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人员为四班三运转轮休制度,管理人员为常白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8000h。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聊城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烟气冷却器+三电场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120m排气筒(直径6.5m)排放。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Ox、SO2、CO、二噁英、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氨气排放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中表15 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效果中逃逸氨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委托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废水零排放处理后回用于园区循环水管网,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各种泵类、风机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95dB(A),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炉灰、脱硝催化剂、硫酸铵、废布袋、润滑油和废油桶。其中硫酸铵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炉灰、脱硝催化剂、废布袋、润滑油和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5、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料包括:渗透气、有机废液、废油、氨气等。根据环境风险预测,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影响较小。通过加强生产期间风险管理,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要点
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是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桂安
联系电话:13963589138
地址: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13963589138@163.com
五、环评单位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书的查阅网址和地址
公众发布的网址为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公告及报告书下载网址为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PmvYbag2Uy154gAwYYCJA
提取码: 8wym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公示发布单位: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