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6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6项目(己内酰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4月7日,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聊行审投资〔2022〕25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审批。
2020年10月《6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6项目(己内酰胺装置)》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在报批过程中,建设单位调整了建设规划,将己内酰胺装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实际投资297600万元,建设一套3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劳动总定员100人,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检查
验收监测期间,6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6项目(己内酰胺装置一期工程)正常运行,实际生产负荷在98.9%~99.1%,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均有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装置区污水排放口pH最大值为7.9,氨氮、BOD5、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分别是11.0mg/L、285mg/L、368mg/L、1.37×103mg/L。外排废水水质满足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5~9.5、COD:1500mg/L、BOD5:500mg/L、氨氮:200mg/L、SS:500mg/L)。
3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硫酸铵装置干燥、包装废气;工艺废气及储罐区废气,其中工艺废气包括闪蒸罐废气、脱苯塔冷凝不凝气、苯回收塔不凝气、环己烯分离塔废气、环己烷加氢废气、环己烯回收塔废气、脱环己烯塔废气、环己醇脱氢废气、干燥塔废气、轻塔废气、酮塔废气、醇塔废气、汽提分离器废气、烷蒸馏塔废气、肟化反应器废气、第一精馏塔不凝气、第二精馏塔不凝气、脱肟塔不凝气、脱酮塔不凝气、汽提塔不凝气、中和结晶废气、苯汽提塔废气、苯蒸馏塔废气、蒸发分离釜废气、加氢槽废气、己内酰胺蒸发分离器废气、残渣蒸馏分离器废气、冷凝液汽提塔废气、多效蒸发废气、三效蒸发器不凝气。
硫酸铵装置干燥、包装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洗塔”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工艺废气及储罐区废气经管道送至锅炉燃烧处理后,通过东区现有1#、2#(验收期间进2#680t/h锅炉焚烧)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P2排气筒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9 mg/m3、2.7 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90 kg/h、0.080 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一般控制区相关要求(颗粒物20mg/m3);P1、P2排气筒的氨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56 mg/m3、0.65 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7 kg/h、0.019 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氨14kg/h);东区2#680锅炉废气排气筒的苯、甲苯均未检出,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29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84 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中Ⅱ时段及表2中相关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要求(VOCs60mg/m3、苯2mg/m3、甲苯5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73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5 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氨14kg/h)。东区2#680锅炉废气排气筒NOx最大排放浓度为29.8mg/m3,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 标准限值50mg/m3)。
厂界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0466 mg/m3,苯、甲苯未检出,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0.1mg/m3、甲苯:0.2mg/m3、VOCs:2.0mg/m3)。
4厂界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装置中的泵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设备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降低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办公楼,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氧化铝、镍)、燃料油、轻油、X油、废催化剂(沸石分子筛)、废催化剂(钌锌)、环己烷加氢废催化剂(镍系)、废催化剂(铜、二氧化硅)、粗醇酮废油、废催化剂(钛硅)、蒸馏残渣、废树脂、重排单元废加氢催化剂(镍系)、废浓缩液、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燃料油、轻油、粗醇酮废油送至《废液、废气处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处理,X油送至《废液、废气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或山东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蒸馏残渣、废浓缩液送至《气化炉掺烧废液、废渣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处理;废催化剂(氧化铝、镍)、废催化剂(钌锌)、废催化剂(沸石分子筛)、环己烷加氢废催化剂(镍系)、废催化剂(铜、二氧化硅)、废催化剂(钛硅)、废树脂、重排单元废加氢催化剂(镍系)、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司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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