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机硅线性体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
来源: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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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机硅线性体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西园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羟基缩合聚合物、聚二甲基硅氧烷2个生产装置,配套公辅设施包括储罐区、导热油站、装车栈台、自动化灌装厂房、配电室、机柜室、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等。项目建成后生产10万吨/年聚硅氧烷产品,其中羟基缩合聚合物生产能力5万吨/年、聚二甲基硅氧烷生产能力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现有已运行项目环保措施完善,主要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西园区
联系人:和总 联系人电话:18106357828 邮箱:hedejie@sinochem.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邮编:2501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可同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